湖州市南浔区嘉业综合供能服务站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嘉业综合供能服务站; (2)建设单位:湖州南浔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区湖浔大道与联谊路交叉口东北角;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建设加油充电合建基本站一座,项目设置油罐共5台、加油机6台、4个充电桩,占地面积5806m2,建筑面积834.51m2,新建站房、罩棚、一体化卸油装置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主要敏感点为周边的居民区,最近居民点为东北侧62m处的祥生浔樾花苑。
三、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设有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小,不会造成大气环境质量降级;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场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由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经洗车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对附近水体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地表水环境质量降级;
(3)声环境: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做减振基础、加强四周绿化等措施,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后四周场界昼夜噪声均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4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能维持现有的环境质量等级。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洗车一体机污泥、含油废抹布和废手套等进行垃圾分类后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统一清运处理;清罐废物和隔油池废油随车运走由专业公司清运处理。做到及时清理,妥善收集与存放,充分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与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四、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因此,在企业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环评审批部门反映。
六、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湖州南浔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州市创业大道318号创业大楼4楼400室
联系人:潘威 联系电话:13362221775
②环评单位:浙江问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199号金色西溪3号楼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571-87756992
③环评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联系电话:0572-6238087
公示发布单位:湖州南浔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